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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(全日制)
根据《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(地大研发〔2024〕58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,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,以提高质量为核心,坚持“以德为先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选拔”的原则,着力加强科学选拔,深入推进信息公开,不断加强监督管理,切实严明招生纪律,保证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科学公正、规范透明。
二、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及计划
专业代码 |
专业名称 |
接收推免生类型 |
推免计划数 |
020200 |
应用经济学 |
直博生 |
4 |
120100 |
管理科学与工程 |
||
020200 |
应用经济学 |
硕士生 |
17 |
025100 |
金融 |
19 |
|
025200 |
应用统计 |
15 |
|
025600 |
资产评估 |
31 |
|
120100 |
管理科学与工程 |
23 |
|
120200 |
工商管理 |
33 |
三、申请条件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。
2.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,推荐手续完备,材料齐全。
3.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无任何考试作弊、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。
4.我院欢迎并鼓励优秀生源以本科直博方式在我院深造。本科直博生占导师2025年博士生招生名额。申请考生需先跟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接收意向。
选拔条件: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良;通过英语六级考试,或托福、雅思通过留学资格,或有三个月以上的国外留学经历,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文章;具有一定科研经历并获得全国性学科竞赛奖励,或在T5及以上分区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,或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。
选拔程序: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考生,在复试前提出申请(在复试情况表上注明),经博士生导师同意,通过复试考核无异议,在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开放后,完成系统报名和录取,申请类型选择“直博生”。
四、接收程序
1.预报名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考生,于2024年9月23日前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申请(第一批复试报名截止9月20日,之后报名的考生我院视情况另行组织小规模复试)。
2.提交申请材料。申请考生请于9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打包发送邮件,文件名为“姓名-本科学校名称-申请专业名称”,申请材料提交至邮箱:2027013703@qq.com。前期已完成了材料收集的勿重复提交。
①二代居民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扫描件;
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(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)扫描件;
③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(如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成绩单、获奖证书、学术论文、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)扫描件。
3.材料审查评议。我院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、评议,确定复试名单。9月23日前,分批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。
4.复试。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考生须按要求按时参加复试。
5.完成复试录取手续。系统正式开通后,申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以下简称研招网)的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完善个人信息、填报专业志愿;我院向报考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。申请考生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登录“推免服务系统”操作接收待录取通知,否则我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。接收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,不再参加统考。
6.对于未参加推免预报名或复试、直接在研招网“推免服务系统”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,我院将多批次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复试。申请考生须及时接收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。
五、复试
1.复试对象
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考生。
2.资格审核
我院依据材料严格核对考生的申请信息,按接收条件严格审查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。
3.复试形式
我院采取线下 方式进行复试。
4.复试时间
9月25日。
5.复试内容
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、实践能力、外语听说能力等。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。
六、录取
1.复试成绩
复试成绩结果按百分制评分,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。复试成绩=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(满分80分)+英语听说(满分20分)
2.录取规则
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推免计划,按照申请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。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,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3.学费和奖助学金
推免硕士生和推免直博生按学校最新奖励与资助相关政策执行。
七、信息公开
复试名单、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。
八、监督与申诉渠道
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:电话:027-67885153,邮箱:yzb@cug.edu.cn。
九、其他事项
1.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一旦发现申请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,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。
2.复试和拟录取阶段不组织体检,拟录取的推免生参加新生入学体检。
3.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,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,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十、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锦程街68号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经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,邮政编码:430078
联系人:王老师
联系电话:027-67883204
邮箱:gradadmi-SEM@cug.edu.cn
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
经济管理学院
2024年9月23日
复试考生名单